企業所得稅三項經費扣除標準
企業所得稅的三項經費是指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這三項經費允許稅前扣除,在扣除時應遵循怎樣的標準呢?本期我們一起學習企業所得稅三項經費扣除標準,并以表格形式進行了歸納整理。今天申稅小微帶您了解企業所得稅的三項經費扣除標準。
后附表格式歸納,值得收藏哦~
政策文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條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杭州許可證辦理)
第四十一條 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第四十二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根據財稅〔2018〕51號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執行中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02號)
第四條 軟件生產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的稅前扣除問題 軟件生產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中的職工培訓費用,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規定,可以全額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軟件生產企業應準確劃分職工教育經費中的職工培訓費支出,對于不能準確劃分的,以及準確劃分后職工教育經費中扣除職工培訓費用的余額,一律按照《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比例扣除。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
第六條 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軟件企業的職工培訓費用,應單獨進行核算并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一表說明
項目 | 準予扣除的限度 | 超過規定部分處理 | |
職工福利費 |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 | 不得扣除 | |
工會經費 |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 | 不得扣除 | |
職工教育經費 | 一般企業 |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 | 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
軟件生產企業 | 職工培訓費用可以全額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軟件生產企業應準確劃分職工教育經費中的職工培訓費支出,對于不能準確劃分的,以及準確劃分后職工教育經費中扣除職工培訓費用的余額,一律按照《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比例扣除。 | - | |
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軟件企業 | 職工培訓費用應單獨進行核算并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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